其實在生活中我們很多人會對違約金這一概念并不是很清楚,甚至可以說是模糊不清的。那么到底什么是違約金呢?我們所說的定金是否可以去當違約金使用呢?小編在此大膽的猜測,這應該是很多人困惑的問題吧。別著急,那么下面小編帶著大家一起去解決你們心中的疑問吧。
什么是違約金?
違約金他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該向另外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準是金錢,但是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其他的財產。
違約金具有擔保債務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懲罰違約人和補償無過錯一方當事人所受損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國家將其作為合同擔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國家將其作為違反合同的責任承擔方式。
定金可以當做違約金嗎?
1、《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定金或者違約金條款。”根據該條規定,定金條款或違約金條款不可并用,當事人只可擇其一而行使之。
2、由于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定金是違約定金,它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同性,因此在許多情況下兩者不能并用,否則,不僅將會給違約方強加過重的責任,而且責任后果與違約所實際造成的損失相比相差很大。
3、《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至于違約金的數額,法律無明確限制性規定,實踐中一般由當事人雙方自愿商定。
4、《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雙方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違約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那么,大家看完以上小編整理關于什么是違約金,以及定金是否可以當作違約金的信息,對此是否具有了一定的了解呢?別著急,慢慢的去理解,去理順這其中的關系。小編相信你一定會明白其中的“道道”的呢,同時也希望以上的信息能夠給你們的認識去提供一定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