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的違約金一般是怎么來計算的呢?一起和小編看看退房的違約金的介紹吧!在購房合同中已經寫明的,按照合同計算;沒有約定的,按法定。有很多的人由于購房違約金的事情和售樓部在鬧矛盾。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只有當買賣一方的當事人有重大的違約行為時,另一方的當事人有權來解除合同,并要求他返還交的預售購房款以及利息,并支付相應違約金。
此外,如果要辦理按揭,銀行就會把貸款打到開發商的賬戶,這部分的房款要視為已付,購房人可以要求房屋開發商來按照房屋的總價值以及合同的相應條款來進行賠償,這是受到了法律的保護的。在你們的購房合同里也會有明確的規定的!一般都是在每天萬分之1到5左右的違約金,請參照你門的合同,就可以來計算了。
開發商違約在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辦理退房的情形包括以下的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的房屋。到了開發商和購房人約定的交房日期后,卻遲遲都得不到開發商通知入住的消息。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3、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退房違約金法律層面
已經簽署了預售房屋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說如果綠地已經蓋章了的話,你們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
現在是你本人要違約,在賣方沒有過錯且你本人又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你當然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是什么,合同中在逾期付款的條款中會有明確的約定,30天內一般就是付違約金,30天外一般是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賠償違約金(你可以算一下違約金多少)。
還有就是應該看看合同補充協議中是否有約定說你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有的合同會約定合同總價款的10%)。
你們合同都已經簽訂了,1萬塊錢不應該再是定金了(定金一般在預定協議中體現),相當于預付款。能不能拿回這個錢,要看你的談判水平了,否則了這個錢過過可能都不夠支付你應該承擔的違約金了。
總之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開發商不會輕易的退給你,在買房子的時候還是要想清楚再交違約金。可以先交一點錢作為訂金,訂金是可以退的。